时履行
13 汉柏科技 290,000,000.00 181,033,359.50 108,124,790.00 2018 年 6 月 2020 年 9 月 连带 否 已事前及
29 日 29 日 时履行
合计 - 3,720,000,000.00 624,153,359.50 2,114,169,191.44 - - - - -
可能承担或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一部分已通过生效判决、哈中院下达的确认债权《民事裁定书》([2022]黑 01 破
86 号之一、[2022]黑 01 破 86 号之三)解除或部分解除保证责任;一部分因出具暂缓领受函等原因尚
未解除保证责任。哈中院已裁定工大集团、工大高总等 73 家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根据《破产法》第五 十一条、《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五条之规定,公司在履行担保责任后不再享有求偿权。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报告期内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 3,720,000,000.00 2,114,169,191.44
提供担保)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3,320,000,000.00 1,839,199,252.27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 3,720,000,000.00 2,114,169,191.44
保人提供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3,720,000,000.00 2,114,169,191.44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 -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新增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哈中院下达的确认债权《民事裁定书》
([2022]黑 01 破 86 号之三、[2022]黑 01 破 86 号之一)解除担保责任本金金额为 23,980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工大集团提供违规担保(债权人深圳市彼岸大道贰拾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陈启娇等 72 位自然人),担保本金余额由 15,000 万元调整为 6,020 万元;
2、公司为汉柏科技提供担保(债权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本金余额由
15,000 万元调整为 0 元。
截至本报告签发日,公司对外担保本金余额为 211,416.92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红博广场
担保本金余额为 27,496.99 万元;对公司原子公司汉柏科技(现为工大集团关联方)担保本金余额 为 35,812.48 万元;对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和原控股股东工大高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
148,107.45 万元。
公司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出具《暂缓领受函》,暂不领受的债权由公司管理人予以预留,前 述预留行为不视为对标的债权的清偿,故列示未领受偿债资源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210,916.92 万元;
2、由于其他情况尚未解除担保责任,列示担保本金余额为 500 万元。
预计担保及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占用 占用 期初余额 本期 本期 期末余额 单日最高占用余额
主体 性质 新增 减少
工大集团及 其他 828,680,176.68 0 0 828,680,176.68 828,680,176.68
其关联方
合计 - 828,680,176.68 0 0 828,680,176.68 828,680,176.68
发生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新增资金占用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本金余 额为 82,868.02 万元,公司对上述资金占用已全额确认了减值损失。
2023 年 1 月 3 日,哈中院裁定工大集团等 73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公司已就工大集团欠付的本
金及利息向其破产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工大集团管理人已完成债权审核。工大集团等 73 家公司实 质合并重整能否重整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存在不能全部收回的风 险。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开披露的相关信 息。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开 承诺 承诺 承诺
主体 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来源 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履行
情况
2023 年 深圳高新投承诺,根据《重 正 在
其 他 7 月 18 2028 年 7 月 17 日 其他 限 售 整计划》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履 行
股东 日 承诺 60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中
持有的公司 8 亿股股份。
下述两个日期中较晚出现 其 他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的日期(1)本次发行或交 承 诺 得的股份,至下述两个日期中
易结束之日起满三十六个 ( 与 较晚出现的日期不得转让:(1)
其 他 2016 年 月内;(2)与工大高新就 重 大 重 大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三十 正 在
股东 3 月 25 本次交易签署的《盈利预 资 产 资 产 六个月之日;(2)工大高总与 履 行
日 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重组 重 组 工大高新就本次交易签署的 中
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实施 相 关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完毕之日。 的 承 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实施
诺) 完毕之日。
下述两个日期中较晚出现 其 他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其 他 2016 年 的日期(1)本次发行或交 重 大 承 诺 得的股份,至下述两个日期中 正 在
股东 3 月 25 易结束之日起满三十六个 资 产 ( 与 较晚出现的日期不得转让:(1) 履 行
日 月内;(2)与工大高新就 重组 重 大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三十 中
本次交易签署的《盈利预 资 产 六个月之日;(2)彭海帆与工
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重 组 大高新就本次交易签署的《盈
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实施 相 关 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
完毕之日。 的 承 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
诺) 的盈利预测补偿实施完毕之
日。
1、根据目前你公司实际情况,
为确保其持续正常经营,维护
全体股东利益,工大高总决定,
2019 年年底前以市场行为,合
法合规将学校注入的优质资产
经整合后注入公司,增加公司
其 他 2019 年 其 他 持续经营能力。2、根据目前你 未 履
股东 12 月 2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 承诺 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其持续 行
日 正常经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工大高总决定,2020 年年底前
以上市公司解决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前提下,以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