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年04月29日查看PDF原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1-3
二、已审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2.合并利润表                                            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7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8-9
  5.资产负债表                                          10-11
  6.利润表                                              12
  7.现金流量表                                          13
  8.股东权益变动表                                      14-15
  9.财务报表附注                                        16-61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5)001979号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
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联盛科技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联盛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联盛科技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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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联盛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联盛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联盛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联盛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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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联盛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联盛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联盛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志

            (盖章)              (项目合伙人)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杰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21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0682815038D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6,040,000.00
元,股份总数 16,04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9,379,834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6,660,166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网络游戏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棋牌类网络游戏的开发和运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游戏软件设计制作;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广告设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竞技球类、各类竞技棋牌游戏的研发;网络竞技球类、各类竞技棋牌游戏的发行;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计算机、电子产品的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决议批准报出。

  1.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 户,详见附注“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本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减少 1 户。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持续经营

  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3.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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