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1、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
起开始执行。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3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
行。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本公司本年度执行该解释文件。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四、26、“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①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
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33、其他
无。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6%、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流转税 2%
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东莞易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
贵州了凡大唐丞天下酒业科技有限公司 5%
北京了凡一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
百华来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
东莞市了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
3、税收优惠及批文
(1)所得税
本公司2024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易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贵州了凡大唐丞天下酒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了凡一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百华来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了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属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其他
本公司2024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广东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易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贵州了凡大唐丞天下酒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了凡一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百华来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了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 2024 年 1 月 1
日,期末指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指 2024 年度,上期指 2023 年度。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6,091.22 16,985.08
银行存款 271,531.48 1,177,543.73
其他货币资金 399.42 399.42
被冻结银行存款 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