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7.07 -0.003 -0.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886.94 -0.01 -0.01
利润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对于不是
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 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 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 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497.90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7,055.5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5,827.9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759,270.36
减: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59,270.36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