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 2 月 12 月 29 12 月 28
日 日
欧阳 监事 女 1980 年 2022 年 2025 年 0 0 0 0.00%
琦 12 月 12 月 29 12 月 28
日 日
曾卫 监事 男 1986 年 2022 年 2025 年 0 0 0 0.00%
华 4 月 12 月 29 12 月 28
日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刘辉与曾丽兵的丈夫文湘伟系表兄弟关系,曾丽兵与曾卫华系姐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3 0 0 3
生产人员 1 0 0 1
销售人员 7 2 4 5
技术人员 6 0 0 6
财务人员 4 0 0 4
行政人员 4 1 1 4
员工总计 25 3 5 23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0 0
本科 15 14
专科 10 9
专科以下 0 0
员工总计 25 2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员工薪酬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每年调整员工薪资,增加员工收入和幸福感,每月如期、足额发放员工工资,薪酬制度健康运作。
2、公司培训包含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内部新业务学习培训、国家行业新标准新法规宣讲培训、日常培训;除此之外也会积极组织参加政府为企业服务组织的各种培训,为员工提供专业、齐全的培训学习机会。
3、需单位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无。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的重大事项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股东结构合理,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改选,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和治理需要,公司各投资者能通过股东大会及选举董事和监事参与公司治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占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能够依法履行监事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综上,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三会”有序运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上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独立,公司治理基本规范。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业务独立。除本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没有与公司发生业务;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
2、公司资产独立。公司的主要财产权属明晰,由公司实际控制和使用,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被非法占用的情况。
3、公司人员独立。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完全独立管理;公司与员工签订有劳动合同,并且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公司财务独立。公司成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有关的财务事项,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其他单位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
5、公司机构独立。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内部组织机构,各机构、部门按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用其地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独立性的现象。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挂牌公司不存在公章的盖章时间早于相关决策审批机构授权审批时间的情形;挂牌公司出纳人员没有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无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
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安礼会审字(2025)第 021100023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翠樱街 1 号 4 层 402 室自编 040 房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4 月 29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麦海麟 李国强
1 年 2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2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0
审 计 报 告
安礼会审字(2025)第 021100023 号
广州市鼎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州市鼎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安交通”)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鼎安交通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鼎安交通,并履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