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
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无。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141,459 0.59% 5,832,716 5,974,175 25.07%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118,559 0.50% 5,832,716 5,951,275 24.98%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股份总数 23,686,550 99.41% -5,832,716 17,853,834 74.93%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23,686,550 99.41% -5,832,716 17,853,834 74.93%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23,828,009 - 0 23,828,009 -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末持 期末持
序 期初持股 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有的质 有的司
号 股东名称 数 变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 押股份 法冻结
数量 份数量 数量 股份数
量
1 杭勇 9,106,259 0 9,106,259 38.2166% 6,829,695 2,276,564 0 0
2 刘志刚 5,491,761 0 5,491,761 23.0475% 4,118,821 1,372,940 0 0
3 张五洲 4,834,994 0 4,834,994 20.2912% 3,626,246 1,208,748 0 0
4 张建会 4,372,095 0 4,372,095 18.3486% 3,279,072 1,093,023 0 0
5 侯思欣 10,600 0 10,600 0.0445% 0 10,600 0 0
6 陈万香 7,000 0 7,000 0.0294% 0 7,000 0 0
7 翟德杏 5,000 0 5,000 0.0210% 0 5,000 0 0
8 李立鸣 300 0 300 0.0013% 0 300 0 0
合计 23,828,009 0 23,828,009 100.00% 17,853,834 5,974,175 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张建会与张五洲为姻亲兄弟关系。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是否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特殊投资条款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股东会审议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2024 年 5 月 21 日 2.80 0 0
2024 年 9 月 18 日 1.78 0 0
合计 4.58 0 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及 2024 年 9 月 30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2.24 0 0
第五节 行业信息
□环境治理公司□医药制造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公司
□零售公司 □农林牧渔公司 □教育公司 □影视公司 □化工公司 □卫生行业公司
□广告公司 □锂电池公司 □建筑公司 □不适用
一、 宏观政策
我国电信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电信服务规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本公司已依法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报告期内相关宏观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制度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管理制度、措施规范等的变更。
三、 资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许可、备案等资质的变动。
四、 重要知识产权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知识产权的变动。
五、 研发情况
(一) 研发模式
公司现有商业模式以通信服务为主,报告期内不存在研发的情况。
(二) 合作研发或外包研发
□适用 √不适用
六、 个人信息保护
□适用 √不适用
七、 网络安全
□适用 √不适用
八、 处罚及纠纷
□适用 √不适用
九、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 第三方支付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虚拟货币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网络游戏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互联网视听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互联网营销(广告)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电商代运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自媒体运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平台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股
性 出生年 任职起止日期 期初持普通 数量 期末持普 期末普
姓名 职务 别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