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79 证券简称:ST 明德股 公告编号:2025-018
ST 明德股
NEEQ: 836879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RR Microelectronics Inc.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王大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大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大朝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318233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否定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
2024年12月5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浙06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王海滨等29人对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出具(2024)浙 06破中5号 《决定书》,依法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明德微电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2025年3月20日,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 》(2024)浙06破3号,绍兴市中级 人民法院宣告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应由持续经营假 设变更为清算价值基础。浙江明德微电子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 制。
二、发表否定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条规定,如果财务报表已按照持续
经营假设编制,但根据判断认为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不适当的,注册会计师应当 发表否定意见。因此,我们对浙江明德微电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否定意见。
三、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5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海滨等 29 人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以网络视频方式召开,表决截 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下午5点。
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议案》共五项议案进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上述议案《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 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议案》五项议 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5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
(2024)浙06破3号,本院(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资产现 状及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证实该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事实清楚。 本院在审理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中,相关权利人未提出和解或者重整程序申请 且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亦不存在宣告破产障碍的事由,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企 业法人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上述事项公司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指定平台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2024-050、 2024-051、2025-007、2025-011编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 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
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不存在。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7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8
第三节 重大事件......14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0
第五节 公司治理......24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29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8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 107 号万达财富大厦 16 楼(浙江明德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明德股 指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份、明德微电子
管理人、破产管理人 指 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旭昌科技、有限公司 指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科盛电子 指 绍兴科盛电子有限公司,原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
科力电子 指 绍兴市科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原公司二级子公司
产业集团、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 指 绍兴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绍兴市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
黄酒集团 指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古越龙山 指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委 指 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法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12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半导体 指 导电性能介于导体和绝缘体之间的物质,如:硅和锗
集成电路、IC 指 将一定数目的三极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
集成在一个芯片里,从而实现电路或者系统功能的电
子器件。
半导体分立器件 指 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础的,具有固定单一特性和功能的
电子器件,如:二极管、三极管、整流桥等。
二极管 指 一种具有正向导通反向截止功能特性的半导体器件。
整流桥 指 用四只(或六只)二极管芯片以电桥方式连接并塑料
封装成整体,具有将单相(三相)交流电转换成直流
电功能的半导体器件。
芯片 指 如无特殊说明,本文所述芯片专指功率半导体分立器
件芯片,系通过在硅晶圆片上进行抛光、氧化、扩散、
光刻等一系列的工艺加工后, 在一个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