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美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05月12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6941      证券简称:宜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址:本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焦向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11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43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续聘审计机构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股本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经审计的《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实现净利润 19,552,580.43 元,未分配
利润为 17,623,453.77 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4,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7 元(含税),共计派发税前现金股利 17,374,500.00
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股票、基金等证券金融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股票、基金等证券金融资产。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公司新增购买股票、基金等产品的投资本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投资期限一年。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获得的累计净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上述额度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审批,由财务部门具体操作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顾琴华、吴文郡(原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安排的朱道琴律师因个
  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由吴文郡律师替代履行见证职责)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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