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湖北省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浙江省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广东)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访谈,并经查询中国裁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审 判 流 程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股转系统(http://www.neeq.com.cn)以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5 年 4月 10 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单个或未决诉讼的标的金额累计超过 100 万元)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的陈述、上海市公共信用
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的访谈,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审 判 流 程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股转系统(http://www.neeq.com.cn)、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5 年4 月 10 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单个或未决诉讼的标的金额累计超过 100 万元)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述、瑞安市公安局玉海派出所、瑞安市公安局陶山派出所、上海公安、苏州市公安局人口信息查询(网办中心)、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笕桥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
人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访 谈 , 并 经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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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全国股转系统(http://www.neeq.com.cn)、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公
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5 年 4 月 10 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单个或未决诉讼的标的金额累计超过 100 万元)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但参与了《招股说明书》中与法律
事实相关内容的讨论,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一、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经查验《招股说明书》及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文件,新期间内,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作出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变化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启动和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稳定股价的约束措施等内容。
二十二、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补充期间内的员工花名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缴纳明细、缴费凭证及相关政策文件,并经访谈发行人人力资源部门的
负责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
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正式员工总人数(人) 843
社会保险已缴纳人数(人) 813
社会保险未缴纳人数(人) 30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已缴纳比例 96.44%
住房公积金已缴纳人数(人) 803
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人) 40
已缴纳比例 95.2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足额缴纳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其主要原因如下:(1)10 位员工于 2024 年 12 月入职,
发行人下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20 位已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由于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将会减少员工实际可支配收入,因此 6 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4)由于 4 位员工系与美国通领签署的劳动合同,公司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2.发行人补充期间内未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而受到处罚
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湖北省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中国(广东)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浙江省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并经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国通领已妥善代扣代缴和支付员工的社保、医保和医疗补助。在任何法院、公共管理局或机构,均不存在声称将就任何劳资纠纷对美国通领提起的任何诉讼或调查。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经查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曾就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
本企业/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若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或被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员工本人合法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应缴而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员工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或因此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本企业/本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滞纳金及其他支出,并承诺此后不向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追偿,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损失,确保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免受任何损失和损害。”
综上所述,补充期间内,发行人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保证发行人不会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事项而遭受任何损失。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充期间内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发行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情况
1.发行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用工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劳务外包单位资格证书、劳务外包协议、劳
务派遣协议,为满足用工需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
部分岗位用工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方式进行补充。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用工的具体情况如下:
总用工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员 劳务外 劳务外包
用工单位 人数 员工人数 工占总用工 包员工 员工占总 合作劳务公司名称
名称 (人) (人) 人数比例 人数 用工人数
(人) 比例
恩亿企业服务外包(上海)有限公司
发行人 659 -- -- 24 3.64% 信阳分公司、上海仕运人力资源有限
公司、上海禹慧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沃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