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012 号
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酒便利)董事会、光大证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4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下滑与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7,932.9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3.77%,其中商品销售实现收入 164,184.9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5.14%;服务类收入为 3,748.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2.24%。你公司称,服务类收入的增长主要系第三方平台业绩增长,促销优惠返还收入增加等原因所致。根据你公司对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
第 353 号的回复,2023 年你公司新增 30 个直营门店,拓展了美团、
抖音等第三方平台渠道。根据 2024 年年报披露,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新开门店较多,四季度进行门店优化,关闭部分亏损门店。
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亏损-11,335.49 万元,在营业总收入下滑的情况下,营业总成本增长 2.01%;2023 年实现净利润 3,122.68 万元。2022 年至 2024 年,你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22.23%、17.50%、14.15%,毛利率逐年下滑。报告期内,你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 14,793.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8.45%。你公司称,因实际控制人失联,公司续贷困难。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仍有短期借款 8,416.88 万元,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8,685.38 万元,其中 7,508.18 万元为银行保证金。
请你公司:
(1)按季度列示报告期内你公司新增及关闭门店情况,分区域列示门店平均营业收入、新签订单及执行订单数量及金额、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分实体门店、线上商城、第三方平台等各类渠道列示营业收入及订单数量、金额,说明在报告期内商品销售收入下滑的情况下,第三方平台返还等服务类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与各类渠道的订单金额及出货量匹配;
(2)结合你公司经营管理层稳定性、主要客户变动情况、门店关闭情况等,说明实际控制人失联及涉及刑事案件一事除影响你公司银行续贷外,是否对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与主要客户的合作等造成不利影响,门店亏损范围是否进一步扩大,未来是否将进一步关闭门店,关闭门店是否会带来违约赔偿,是否将进一步加剧现金短缺的情况,是否已充分揭示相关风险,以及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3)结合报告期后营运资金周转情况、银行贷款偿还或展期情况、未来 12 个月内到期的债务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流动资金断裂等风险。
请主办券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期间费用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销售费用 21,517.5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34%,其中工薪费用、办公费、宣传费、使用权资产折旧等共计
18,223.57 万元,另发生配送服务费 1,723.61 万元,为本期新增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你公司自配送陆续转外包所致;发生管理费用4,468.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55%,其中工薪费用 2,961.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03%,其他费用 210.6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9.55%;发生研发费用 321.50 万元,上年同期仅 1,427.32 元,主要系信息化投入所致。报告期内,你公司无新增员工,净流出员工 645名。根据你公司对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353 号的回复,2023年度你公司对零售客户实现收入占比达 69.60%,对团购客户实现收入占比为 27.40%。
请你公司:
(1)详细列示零售客户的类型(如商店、商场、专卖店等零售企业或个人消费者等)、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及占比、主要销售渠道、主要产品类型,说明团购客户是否主要为经销商,说明主要零售企业、主要经销商的地域分布、成立时间、与你公司开始合作的时间及合作年限、平均货款回款时间,并说明你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筛选条件、销售返利政策、定价机制等。
(2)说明自有配送转外包的具体原因,配送费外包的主要供应商类型,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并结合销售合同条款说明配送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如是,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不准确情形;如否,说明配送服务是否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必要活动,相关支出计入销售费用而非合同履约成本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以前年度配送服务费与报告期内配送服务费的会计处理差
异;
(3)结合你公司门店数量、平均门店员工数量、员工类型、平均员工薪酬水平(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等分别列示)等,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在经营业绩、人员规模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工薪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门店规模、门店正常经营所需员工数量、当地平均薪酬水平等匹配,并说明管理费用中其他费用的具体用途及主要支付对象;
(4)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信息化投入的主要用途,如为工资薪金,说明研发人员的背景、主要研发项目及具体内容;如为外购服务或产品,说明供应商的主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经营范围、为你公司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类型、合同金额、与你公司的关系等;
(5)说明收入下降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增长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变相进行利益输送等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行为。
请主办券商对问题(5)发表明确意见。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已进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就问题(2)(5)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往来款项的商业合理性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为 5,012.28 万元,较期初减少 14,638.18 万元,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 11,512.79 万元,较期初增加 4,794.69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为 21,228.47 万元,较期初减少
4,581.89 万元。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78.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78.87%。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7,585.34 万元,较期初增长 741.30 万元,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组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176.77 万元,主要系原实际控制人及现实际控制人资产被冻结,预计与相关公司的往来款项无法收回所致。根据你公司对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353 号的回复,截至 2023 年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协助供应商维护市场建设款账面余额为
1,087.41 万元,期后收回 212.29 万元,仍有 875.12 万元未收回。
你公司董事焦永新、监事仝伟对 2024 年年报存在异议,称存在未查清的关联交易和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
请你公司:
(1)结合主要供应商对你公司的信用政策(款项支付安排、信用期限等)、不同供应商信用政策的差异、存货的备货政策及购销模式变化等,说明在存货与收入规模未出现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应付账款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合理性,预付款项与应付账款反向变动的合理性,货款结算方式是否发生明显变化,是否通过虚增应付账款虚构存货,并结合报告期内预付款项的支付、收回和结转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具有商业背景,预付比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超期未履行合同且未退还预付款,或预付货款后无故取消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以预付款方式向第三方拆借资金情形;
(2)逐笔列示你公司对前实际控制人、现实际控制人相关公司
形成其他应收款的业务背景、应收款项账龄,并结合相关主体资产冻结时间、前期回款情况,说明应收款项的减值迹象是否在以前年度已存在,是否存在前期未充分计提坏账准备情形,相关往来款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3)说明协助供应商维护市场建设款的具体业务背景、主要供应商名称及与你公司的交易产品类型,并结合报告期内及期后该款项的新增、收回情况,说明该款项是否仍存在未收回情形,如是,说明预计收回时间;
(4)说明你公司与异议董事、监事是否存在矛盾纠纷,针对上述 2 人提出的未查清关联交易和侵犯公司权益行为,你公司是否已开展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行为。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已进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就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对问题(4)发表明确意见。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5 年 5 月 27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