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672 证券简称:英奥特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现场会议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党李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5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公司拟与北京森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 2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交易事项如下:
(1)、公司向北京森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金额 195 万元人民币。
(2)、公司向北京森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存货保管服务,预计金额 5万元人民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73,8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党李军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85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该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这期间其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 1 年,负责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85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85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85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85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85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85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85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卫宁、刘雅蓉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议案、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银川英奥特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