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迪力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2025年05月21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4881        证券简称:雅迪力特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雅迪力特航空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雅迪力特航空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是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9:0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881          雅迪力特    2025 年 5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及到会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

    1                                                  √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内容: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636,931.99 元,公司实收资本 26,4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8:30

(三)登记地点:北京雅迪力特航空新材料股份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蒋桂高

    1、联系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水源西路 5 号

    2、联系电话: 010-69057598

    3、联系邮箱: jingguigao@yadilite.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北京雅迪力特航空新材料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雅迪力特航空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委托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姓名(或法人股东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账户、持股数量;代理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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