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486 证券简称:远正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路 25 号 A2 栋 4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军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064,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9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和 2025 年工作思路,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 2024 年对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督和检查的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4 年经营业绩及财务收支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4 年经营业绩、财务数据及 2025 年经营目标,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对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级别、高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人民币。上述授信期限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各类借款、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信用证、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保理、银行信贷证明、订单融资、资金业务、提货担保、外汇衍生等。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8,064,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佘明骏、宋阳周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