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锅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2025年05月22日查看PDF原文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兼顾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新老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6,333,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需要,公司现决定聘请以下中介机构:

  一、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三、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6,333,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  数 (%) 数 (%)

(一)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  26,579,532  100%  0  0%  0  0%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的议案》

(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26,579,532  100%  0  0%  0  0%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

            宜的议案》

(三)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26,579,532  100%  0  0%  0  0%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

              议案》

(四)  《关于公司开立向不  26,579,532  100%  0  0%  0  0%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五)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26,579,532  100%  0  0%  0  0%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  《关于聘请向不特定  26,579,532  100%  0  0%  0  0%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宽 叶沛瑶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5,975.62 万元、8,245.05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26.83%、24.61%,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五、备查文件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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