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康华股份 证券代码: 874579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月河路 699 号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000.00 万股(未
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 13,800.00 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
发行股数 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
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确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
定价方式 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预计发行日期 -
发行后总股本 -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5 年 5 月 15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现金分红情况
2025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预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实施完毕,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7,000,000.00 元。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
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技术研发与创新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多学科高度综合、人才密集型行业,涉及生物学、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化学、机械工程、材料学、光学、电子、软件等多学科的交叉应用,随着国内外体外诊断行业的蓬勃发展,行业内各企业在技术研发与创新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体外诊断行业的技术创新也在日益更新迭代。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相关研发计划,将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
和未来业绩增长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二)境内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国内体外诊断市场仍以罗氏、雅培、贝克曼、西门子等主要知名国际厂商为主。和知名国际厂商相比,公司在技术储备、资金实力、市场品牌、经营规模等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同行业国内企业如安旭生物、英诺特、基蛋生物、明德生物、亚辉龙等也借助登陆资本市场获得了较多的发展机会,公司在体外诊断领域的竞争压力不断加剧。虽然公司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技术和行业积累,但如果公司不能与时俱进,顺应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方向,不能巩固自己在研发技术、产品质量、品牌效应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和同行业企业的差距将会被逐渐拉大,给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境外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境外销售经验,但境外经济政治环境形势不断发生变化,不同境外区域对医疗器械监管政策也在持续变化,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进相关政策变化,及时调整海外经营策略,会对公司的境外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四)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全面实施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以安徽省牵头的化学发光免疫诊断试剂集采和江西省牵头的生化诊断试剂集采政策陆续推出,体外诊断行业的集采进程不断加快,未来全国各省份可能会陆续出台多项体外诊断产品集中采购政策,涉及的产品种类也将不断扩大,若发行人未能顺应医疗改革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优化经销商体系,并保持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能力,可能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五)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527.99 万元、15,585.29 万元和 13,292.86 万元,整
体存货规模偏高,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6.45%、19.70%和 15.65%。若公司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或原材料大幅降价,公司可能承担存货跌价的风险。如若公司后续发生大额存货跌价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2,706.12 万元、33,636.07 万元和 46,018.51 万元,
整体金额较大,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9.21%、63.43%和 85.21%。若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下游市场需求或行业技术趋势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现有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出现闲置或报废,存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产业政策、税收政策、
行业市场环境、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 ...... 2
本次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7
第一节 释义...... 8
第二节 概览...... 1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3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101
第六节 公司治理...... 200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216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9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350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368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70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7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85
第十四节 附件 ...... 386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康华股份、发行人、 指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康华有限 指 潍坊市康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青岛恒健、控股股东 指 青岛恒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杨致亭、王爱香夫妇及其子杨帆
保荐机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主办券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
广发信德 指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
广发信德龙岩 指 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发信德
广发信德苏州 指 广发信德(苏州)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