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性。
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文件,了解
公司报告期内与票据与印章管理相
关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询
票据与印章管理不规范 不存在
问票据及印章管理部门及经办人,
识别公司是否存在票据与印章管理
不规范的情形。
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文件,了解
报告期内公司防范账外账等会计账
簿及凭证管理不规范事项的内控制
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获取报告期
会计账簿及凭证管理不规 内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清单,检查账
不存在
范,存在账外账 面核算的银行账户是否完整以及是
否存在账外账户;查阅公司银行存
款明细账,核查大额资金往来的对
手方及交易背景,确认是否存在未
入账的大额资金往来。
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文件,
了解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采购、研
发、存货管理等重要业务循环的内
在销售、采购、研发、存
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查阅公
货管理等重要业务循环中 不存在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文件,识别公
存在财务内控重大缺陷
司销售、采购、研发、存货管理等
重要业务循环是否存在财务内控重
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第三方回款、现金交易等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情形,公司已完整披露上述情况,并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得到规范运行。目前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 2-12第三方回款的要求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中“2-12第三方回款”规定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第三方回款,通常情况下应考虑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业务规则适用指引列举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符合规定
1. 与自身经营模式相关,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例如:(1) 客户为个体工商户或自
然人,其通过家庭约定由直系亲属代为支付货款,经
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2) 客户为自然人控制的企
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
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3) 客户所属集团通 符合规定
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
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4) 政府采购项目指
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付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
异常的;(5) 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物流等合规
方式或渠道完成付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
(6) 境外客户指定付款,经中介机构核查无异常的。
2. 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符合规定
3. 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
证性,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申报 符合规定
会计师已对第三方回款及销售确认相关内部控制有效
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 能够合理区分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相关金额 符合规定
及比例处于合理可控范围。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中“2-12 第三方回款”的规定。具体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详见本题之“(四) ”之“1. 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