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 -0.14
信用减值损失 34.82 117.53
事项 14:(1)重新测算坏账准 资产减值损失 0.16 -0.16
备
(2)公司将部分长期挂账客户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按逾期账龄组合计提 董事会 应收账款 31.25 3.93
坏账准备,由于该部分客户风 审批
险特征发生明显变化,预计已 其他应收款 22.00 14.50
无法回款,故将该部分款项作 合同资产 -0.15 -0.28
为单项计提组合对其按 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0.89 -0.92
期初未分配利润 17.24 -100.13
营业收入 -31.50 -100.18
事项 15:供应商退货收入成本 董事会 营业成本 -21.80 -84.14
按差额调整至营业外收入和营 审批
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 11.12 18.48
营业外支出 1.42 2.43
事项 16: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
限、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向
公司开具融信通凭证,公司将
融信通分类为商业承兑汇票并 董事会 应收票据 - -
列报为应收票据。根据财政部、 审批
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
监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发布的
《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应收账款 - -
切实做好企业 2021 年年报工
作的通知》(财会〔2021〕32 号),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
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
账款债权凭证,不应当在“应
收票据”项目中列示。企业管
理“云信”、“融信”等的业
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的,应当在“应收账款”
项目中列示。针对此交易事项
予以调整。
存货 -122.53 -72.07
董事会 营业成本 -75.92 -46.68
事项 17: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审批 资产减值损失
-126.38 -12.36
期初未分配利润 -72.07 -106.40
应收账款 -37.30 -49.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07 23.65
营业收入 8.67 -45.13
事项 18:根据合同约定调整不 应交税费 -4.74 -5.87
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模具收入 董事会 应付账款 - -17.70
成本 审批
其他应付款 3.90 1.95
营业成本 11.45 -19.14
研发费用 -2.17 -20.75
期初未分配利润 -3.78 1.46
事项 19:公司董事代收供应商 管理费用 - 8.96
赞助费,用于公司活动开支, 董事会
根据资金的来源和后续使用情 审批
况,确认营业外收入和管理费 营业外收入 - 8.96
用
事项 20: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调 董事会 营业成本 -0.73 57.51
整工资成本费用列报科目 审批 管理费用 0.73 -57.51
合同资产 4.83 9.05
事项 21:根据新收入准则及销 其他非流动资产
售合同约定,将应收账款和其 董事会 28.94 30.00
他应收款中质保金调整至合同 审批 应收账款 -3.78 -9.05
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 -30.00 -30.00
事项 22:根据重新统计的内部 应收账款 - -
未实现销售的库存重新计算内 董事会 存货 4.84 -0.66
部关联交易抵销金额,调整合 审批
并抵消收入、成本、存货及研 应付账款 - -
发费用 营业收入 - 4.37
营业成本 -5.50 5.03
研发费用 -0.01 -0.16
期初未分配利润 -0.66 -0.17
其他流动资产 - -
所得税费用 2.49 21.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3 8.32
事项 23:对上述差错更正后暂 应交税费 -0.36 -4.15
时性差异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费用调整, 董事会 盈余公积 -23.47 -19.74
重计算企业所得税,并调整应 审批 期初未分配利润 35.25 60.01
计提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3.73 -5.33
少数股东损益 1.05 -1.93
少数股东权益 -1.99 -3.03
2、2024 年 11 月审议的差错更正事项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2023 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前期差错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报废业务对营业外支出与资产处置收益重分类;建行 e 信通、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抵减现金流、应收票据背书未考虑供应商性质;无追索权的建行 e 信通票据贴现未核减应收账款;调整子公司深圳三协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上述调整事项不影响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净利润、净资产,对 2023 年 1-6 月、2023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分别为 1.11%、
0.17%,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影响比例分别为 0.13%、0.08%。
本次现金流量表调整事项不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不影响各期净利润及净资产。
2020 年至 2023 年 1-6 月、2023 年,建行 e 信通背书抵减现金流、应收票据背书未考虑供应商性质
相关调整金额占调整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例分别为-2.64%、-18.76%、-6.07%、-18.61%、-26.17%;占调整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分别为-6.03%、-29.03%、-2.86%、-8.80%、-25.77%;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