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本保荐人”、“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精密”、“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本保荐人接受委托后,指定王常浩、朱云泽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简称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声 明 ...... 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4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5
六、关于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登记备案的核查意见 ...... 6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8
第四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 9
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
引第1号》规定的条件 ...... 9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 ...... 15
四、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 21
五、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 31
六、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31
附件一: ...... 33
附件二: ...... 35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国泰海通指定王常浩、朱云泽担任本次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王常浩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京泉华 IPO、博杰股份 IPO、智立方 IPO、科瑞思 IPO、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京泉华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胜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腾信精密新三板推荐挂牌、锐翔智能新三板推荐挂牌等项目。王常浩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朱云泽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王子新材 IPO、京泉华 IPO、博杰股份 IPO、智立方 IPO、科瑞思IPO、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胜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腾信精密新三板推荐挂牌、锐翔智能新三板推荐挂牌等项目。朱云泽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王毅诚,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王毅诚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助理。曾参与的项目包括科瑞思 IPO、凤生股份 IPO、和胜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腾信精密新三板推荐挂牌、锐翔智能新三板推荐挂牌等项目。王毅诚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朱子杰、王俊博、陈顶新、王溯之、赵汉青、梁霞、欧阳亦鹏。
公司全称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Turnxon Precision Co.,Ltd.
证券代码 874772
证券简称 腾信精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744947162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伟
有限成立日期 2011年5月12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挂牌日期 2025年4月14日
目前所处层级 创新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朗尾路5号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朗尾路5号
邮政编码 523393
电话号码 0769-89297800
传真号码 0769-89297801
电子信箱 IR@turnxon.com
公司网址 www.turnxon.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林利
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 0769-89297800
行业分类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48通用零部件制造-C3484机
械零部件加工
公司定位于“全球精密零部件及组件制造专家”,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精密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为
下游客户提供各类材质、形状、尺寸规格、功能及
性能要求的高精密度和高附加值的精密零部件
主要产品与服务 各类材质、形状、尺寸规格、满足不同功能及性能
要求的定制化精密零部件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与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本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一)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
国泰海通设立了内核委员会作为投资银行类业务非常设内核机构以及内核风控部作为投资银行类业务常设内核机构,履行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审议决策职责,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进行独立研判并发表意见。
内核风控部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者披露材料和文件的审核决策职责。内核委员会通过内核会议方式履行职责,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进行独立研判并发表意见,决定是否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报送和出具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根据国泰海通《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内核委员会由内核风控部、质量控制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资深人员以及外聘专家(主要针对股权类项目)组成。参与内核会议审议的内核委员不得少于 7 人,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会内核委员总人数的 1/3,至少有 1 名合规管理人员参会并表决,同意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决议应当至少经 2/3以上的参会内核委员表决通过。此外,内核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国泰海通内核程序如下:
(1)内核申请:项目组通过公司内核系统提出项目内核申请,并同时提交经质量控制部审核的相关申报材料和问核文件;
(2)提交质量控制报告:质量控制部主审员提交质量控制报告;
(3)内核受理:内核风控部专人对内核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满足受理条件的,安排内核会议和内核委员;
(4)召开内核会议:各内核委员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细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重点关注审议项目和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5)落实内核审议意见:内核风控部汇总内核委员意见,并跟踪项目组落实、回复和补充尽调情况;
(6)投票表决:根据内核会议审议、讨论情况和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过程以及项目组对内核审议意见的回复、落实情况,内核委员独立进行投票表决。
(二)内核审核意见
国泰海通内核委员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内核会议对腾信精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项目进行了审核,投票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不同意,投票结果为通过。国泰海通内核委员会审议认为: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股票发行并上市的法定条件。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同意将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上报北京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