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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3日查看PDF原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规模及其占收入的比重、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况,相关业务模式是否可持续;报告期各期客户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占比,报告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一)说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规模及其占收入的比重、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况,相关业务模式是否可持续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                203,959.05          162,280.43

                        营业收入                596,790.88          462,511.58
    科博达

                          比例                    34.18%              35.09%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6                3.31

                        应收账款                475,437.17          322,734.40

                        营业收入              1,325,293.37        1,024,844.58
    星宇股份

                          比例                    35.87%              31.49%

                      应收账款周转率                  3.32                4.45

                        应收账款                19,371.02            19,598.71

                        营业收入                58,778.96            52,944.69
    通宝光电

                          比例                    32.96%              37.02%

                      应收账款周转率                  3.02                3.33


 同行业可比公司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比例                    35.28%              32.76%
  同行业平均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0                3.70

                          比例                    53.20%              50.00%
    朗恩斯

                      应收账款周转率                  2.18                2.35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值,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为:

  1、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实际外销占比分别为 62.32%及30.26%。受中东地区国家尤其是伊朗国家外汇政策的影响,导致境外业务回款流程和时间相对较长,从而拉低了公司整体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2、科博达与星宇股份为主板上市企业,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阶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同行业可比公司规模较大,对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强,应收账款回款能力优于公司;同时公司的国内客户主要为车灯生产商等一级供应商,通宝光电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五菱,客户以整车厂居多,整车厂客户的回款相较于一级供应商稍快。因此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3、随着公司向华域视觉、海拉集团、吉利汽车等领先企业配套的新定点项目对应终端品牌车型的逐步量产销售,公司内销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其中 2024 年四季度收入增长较多,部分应收账款仍处于信用期内,导致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相对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差异,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客户结构、销售周期等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所导致,相关差异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稳定,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在现有客户与项目资源基础上,公司持续开发国内领先的整车厂及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并与境外客户持续深化合作,相关业务模式具备可持续性。


    (二)报告期各期客户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占比,报告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客户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0,854.27                  29,636.34

        逾期金额                          3,980.45                    8,485.94

      逾期金额占比                          9.74%                    28.63%

      期后回款金额                        35,634.45                  29,287.96

      期后回款比例                          87.22%                    98.82%

  注:上述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 8,485.94 万元及 3,980.45
万元,逾期比例分别为 28.63%及 9.74%,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均呈下降趋势。公司当前客户以知名整车厂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为主,资金实力雄厚,回款风险较低。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内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1.78%及 0.96%,不存在长期未收回的重大款项。公司应收账款逾期主要是由于部分客户受内部资金安排需求、内部结算及付款审批流程较长等因素影响,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情况。同时受外汇管制等因素影响,境外客户及贸易商客户亦会存在临时性的逾期情形。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 29,287.96 万元及 40,854.27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98.82%及 87.22%,期后回款整体情况良好。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逐年减小,整体逾期情况已有所改善,且应收账款主要集中于一年以内,相关款项期后能及时回款,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三、说明公司以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的比例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核算方式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报告期内公司以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的比例及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以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含税营业收入①                            84,665.39                  64,437.8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承                  30,943.65                  16,604.14
兑汇票②

占比②/①                                    36.55%                    25.77%

  报告期各期,公司以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的比例分别为 25.77%、36.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应收票据①                                        2,188.12            5,604.23

应收款项融资②                                    6,935.13            1,138.18

营业收入③                                        76,790.44            59,275.27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之和占当期营              11.88%              11.37%
业收入的比重④=(①+②)/③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之和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37%、11.88%,变动较小。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承兑汇票金额,对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含应收款项融资)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4/12/31              2023/12/31

科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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