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 8.15%
星宇股份 12.02% 13.20%
通宝光电 45.50% 39.24%
同行业公司平均 21.17% 20.20%
朗恩斯 11.88% 11.37%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在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中披露各期票据发生额变动情况或票据收款金额,故选择通过对比各期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之和与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票据收款的情况。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之和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比较稳定,约 11%左右,与星宇股份较为接近,通宝光电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之和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科博达较低。综上,公司以票据
作为结算方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
(三)应收票据的初始确认
公司考虑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情况对业务模式判断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日常经营过程中收到的商业票据分类进行管理与核算,具体如下:
(1)对于承兑人为信用级别较高的“6+9”银行承兑汇票,此类票据信用风险低,公司对其的管理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其在背书、贴现时公司合理判断该金融资产上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终止确认该类应收票据。
(2)对于由信用级别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级别较低的财务公司和企业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这类承兑汇票可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银行和供应商接受程度较低,背书和贴现有一定难度,故公司对其的管理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主要目的,公司将此类票据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应收票据科目核算。该类票据未到期在进行背书或贴现时不满足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的条件,故仍属于持有并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背书或者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四)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有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1-2 年 20.00
账龄 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2-3 年 50.00
3-4 年 100.00
4-5 年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如下: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088.26 5,107.40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万元) 商业承兑汇票 1,099.86 496.82
合计 2,188.12 5,604.23
银行承兑汇票 - -
坏账准备(万元) 商业承兑汇票 54.99 24.84
合计 54.99 24.84
银行承兑汇票 1,088.26 5,107.40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万元) 商业承兑汇票 1,044.86 471.98
合计 2,133.13 5,579.39
银行承兑汇票 0.00% 0.00%
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 5.00% 5.00%
合计 2.51% 0.44%
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票据在期后均已到期兑付,未出现无法兑付或被追索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未出现过与应收票据相关的收款风险事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针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分别为 0.44%、2.51%,公司针对期末的应收票据已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四、说明应收款项融资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将部分应收票据重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理由,公司各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风险,公司终止确认银行承兑票据是否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
(一)应收款项融资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将部分应收票据重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理由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信用级别较高的“6+9”银行承兑汇票、应收云信、迪链、卡信、宝象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其中,应收云信是中企云链平台下的供应
链金融债权工具,迪链金融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指定的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开具的供应链融资信用凭证。
对于承兑人为信用级别较高的“6+9”银行承兑汇票,此类票据信用风险低,公司对其的管理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
对于云信、迪链、卡信、宝象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 号):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应当在“应收票据”项目中列示;企业管理“云信”、“融信”等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示。
(二)公司各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风险,公司终止确认银行承兑票据是否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对于承兑人为信用级别较高的“6+9”银行承兑汇票、应收云信、迪链、卡信、宝象等,其在背书、贴现时公司合理判断该金融资产上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故终止确认该类应收票据。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已背书未到期“6+9”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 6,462.51 万元、5,452.78 万元。具体原因为:公司各期“6+9”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金额较大,年末尚未到期金额相应较大,使得各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较大。
综上,公司各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较大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风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
五、结合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说明公司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一)结合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说明公司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1、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的经营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经营情况
华域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是由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专注
1 华域视觉 于汽车照明电子部件及智能科技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连
续二十多年稳居国内汽车照明行业销量第一,2024 年
营业收入 1,688.52 亿元
海拉集团,佛瑞亚(《美国汽车新闻》2023 年全球汽
2 海拉集团 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第 8 名)旗下公司,业务范围包
括向汽车制造商提供原厂配套的灯具和电子产品,并向
售后市场和修理厂提供汽车配套产品。
3 MODERN INDUSTRY 伊朗地区知名车灯制造商,2024 年营业收入 8,000 万美
RESEARCH GROUP 元
4 江苏百闻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贸易商客户,2024 年营业收入 1.62 亿元
5 吉利集团 2024 年吉利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