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朗恩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2025年08月13日查看PDF原文
车集团整体销量约 217.66 万辆,营业收
                              入 2,401.9 亿元,位居我国汽车集团销量第三位

  6    骏程(天津)科技发展  公司贸易商客户,2024 年营业收入约 4,400 万元

              有限公司

  公司的主要客户华域视觉、海拉集团、Modern Industry Research Group、吉
利集团等经营业绩优良、现金流充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而江苏百闻科技有限公司和骏程(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虽然规模较小,但是经营状态稳定。
    2、公司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坏账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账龄计提比例

                        2024/12/31          2023/12/31

    1 年以内                  0.26%              0.10%              5.00%

      1-2 年                    3.09%              9.78%            20.00%

      2-3 年                    9.89%            29.54%            50.00%

      3-4 年                  35.60%            55.88%            100.00%

      4-5 年                  36.67%            73.33%            100.00%


                        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账龄计提比例

                        2024/12/31          2023/12/31

    1 年以内                  0.26%              0.10%              5.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运用迁徙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整体低于原坏账计提比例,考虑到公司主要客户及其信用状况与往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谨慎性和一致性原则,公司仍按原坏账计提比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政策对比,星宇股份和通宝光电坏账政策如下:

      账龄              星宇股份            通宝光电              公司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1-2 年                          10.00%              20.00%              20.00%

2-3 年                          30.00%              50.00%              50.00%

3-4 年                          50.00%            100.00%            100.00%

4-5 年                        100.00%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科博达将客户分为 A 类、B 类、C 类及 D 类以确定不同类型客户的预期信
用风险并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坏账政策如下:

    账龄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1 年以内                3.49%          10.33%          10.24%          12.00%

1-2 年                  25.65%          47.45%          33.76%          33.76%

2-3 年                  50.45%          86.87%          81.14%          93.31%

3-4 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4-5 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科博达                                        7.04%                    5.57%

星宇股份                                      5.00%                    5.00%

通宝光电                                      5.99%                    5.94%

公司                                          5.75%                    6.16%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按照其账龄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计提政策谨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针对应收账款,公司制定了《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对客户款项结算方式、货款催收等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有效执行。财务部每周核对客户逾期未付款情况,及时将相关逾期未付款信息提交销售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与客户沟通等,将相关货款及时催回,以降低坏账风险。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总体情况良好,应收账款相关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主办券商、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分析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披露文件,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规模及其占收入的比重、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公司各期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明细表,分析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原因;
  (4)获取公司报告期后应收账款回收明细表,分析公司期后回款情况;

  (5)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明细表及台账,复核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等是否正确;检查票据的取得、背书转让的对手方是否伴随真实的交易背景;分析期末应收票据的分类及列报是否准确;


  (6)对比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之和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核查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7)分析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对比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公司坏账计提比例。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稳定,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呈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具有合理性,与公司收入变动、业务开展情况相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2)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客户结构、销售周期等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所导致,相关差异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况,相关业务模式可持续;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逐年减小,整体逾期情况已有所改善,且应收账款主要集中于一年以内,期后回款整体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承兑汇票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应收票据的核算及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4)公司各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较大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风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

  (5)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合理、谨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总体情况良好,应收账款相关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关于采购与存货

    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为 24.83%、23.52%;
(2)公开信息查询显示,主要供应商中常州弘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实缴资本较低或参保人数较少的情形;(3)公司存货分别为 15,584.03 万元、21,370.43 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

    请公司:(1)说明公司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和具体方式,并按照采购金额区间,分别说明报告期各期供应商数量、公司的具体采购金额,是否存在异常供应商情形,公司的供应商较分散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2)说明与常州弘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规模较小供应商合作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主要为公司服务,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公司前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规模占其收入规模的比例,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3)结合市场价格、第三方采购价格等进一步量化说明公司向关联方新科汽车电子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公允性。(4)说明发出商品的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等,公司如何保证发出商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发出商品。(5)结合合同签订情况、备货、发货周期、订单完成周期等,说明存货余额是否与公司订单、业务规模相匹配,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按存货明细说明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如是,进一步分析形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6)说明存货库龄结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7)说明各期末对存货盘点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公司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存货的核查程序、比例及结论。

    【回复】


    一、说明公司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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