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朗恩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2025年08月13日查看PDF原文
具体方式,并按照采购金额区间,分别说明报告期各期供应商数量、公司的具体采购金额,是否存在异常供应商情形,公司的供应商较分散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定点项目实际开发设计及量产需求、价格、付款条件等因素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遴选供应商,并通过 SRM 系统进行采购。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供应商采购按采购金额区间分布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区间          供应商数量(家)              合计采购金额(万元)

  (万元)        2023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4 年

≥3000                        0              1              -        3,710.40

2000-3000                    2              3        5,219.39        7,438.02

1000-2000                    5              13        6,861.20        16,806.31

500-1000                    13              8        8,787.41        5,640.51

100-500                    61              69        14,560.05        17,038.31

30-100                      63              68        3,738.56        3,924.62

    合计                  144            162        39,166.61        54,558.17

  注:采购金额区间范围包含区间最小值、不包含区间最大值。采购金额小于 30 万元的零星采购不纳入统计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家数较多且分散程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需根据客户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不同终端车型涉及的产品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且公司采购的芯片、LED 等原材料涉及较多进口材料,主要通过贸易商采购,各供应商所能提供的规格型号种类有限,由于公司客户面广、定点项目丰富、产品的规格型号较多,因此需要较多的供应商以采购不同规格型号的芯片和 LED产品。同时由于报告期各期定点项目的需求和收入情况也存在一些变动,因此对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各期的采购量也呈现一定波动。

  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其余供应商及其董监高与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异常供应商情形。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供应商集中度情况如下: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万元)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

 公司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4 年

科博达            106,581.89        149,718.54            33.00            36.0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万元)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

    公司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4 年

  星宇股份            173,446          271,566            26.65            29.25

  通宝光电          10,546.42        12,116.91            32.28            34.15

  朗恩斯            10,127.77        13,220.11            24.83            23.52

      注: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口径不同,保留到小数点后不同位数。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供应商较为分散的情况系行业惯例,公司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间供应商的分散程度不存在明显差异。

      二、说明与常州弘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规模较小供应商合作的原因及商
  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主要为公司服务,与公司、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公司前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
  情形,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规模占其收入规模的比例,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
  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规模较小供应商情况如下:

                                            2023 年采  2024 年采  是否主  是否存
  公司名称    开始合  实缴注册资本  参保  购规模占其  购规模占其  要为公  在关联
              作时间                人数  收入规模的  收入规模的  司服务    关系
                                              比例        比例

常州弘煌光电  2019年    500万元      1    52.38%      22.47%      否      否
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圣尼克电  2019年    1,000万元    4      2.96%      19.13%      否      否
子有限公司

      注:规模较小供应商指实缴注册资本小于 500 万元或缴纳社保员工人数小于 10 人的供
  应商。

      由于常州弘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圣尼克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为日亚化学
  工业株式会社生产的 LED 产品贸易商、DOMINANT Opto Technologies LED 产品
  贸易商,并非采购产品的直接生厂商,因此其规模较小,注册资本、参保人数较
  低。公司基于业务需求、产品规格、价格以及付款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并经过
  横向比较,最终确定向常州弘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圣尼克电子有限公司采
  购 LED 产品,具备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鉴于常州弘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日亚化学 LED 产品在产品规格、价
  格、付款条件等因素上具备综合优势,公司 2023 年向常州弘煌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采购规模较高,随着 2024 年公司相关车型项目销量下降,公司向其采购规模
下降。2024 年公司与苏州圣尼克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量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小米 SU7 项目所需的 LED 产品由其代理,价格具有一定优势。上述两家供应商均有各自独立的客户渠道,不存在主要为公司服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前员工与常州弘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圣尼克电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均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并持续开展采购活动,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结合市场价格、第三方采购价格等进一步量化说明公司向关联方新科汽车电子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公允性。

    (一)说明公司向关联方新科汽车电子关联采购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新科汽车电子采购 PCBA 半成品、电机半成品等物料以及外协加工服务。新科汽车电子具备汽车电子相关生产制造经验并拥有SMT 相关生产线,公司近年来业务订单量快速增长,公司结合自身订单生产情况及用工负荷,将部分产品工序委托新科汽车电子生产加工,而后逐步切换至新科汽车电子“包工包料”方式与其合作,由其按照公司要求自采原材料并加工为成品后向公司配套。上述关联采购业务有利于缓解公司部分产能压力,关联采购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公司向关联方新科汽车电子关联采购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新科汽车电子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型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外协加工                                  529,007.47                  51,400.04

物料采购                                16,015,481.16                          -

          合计                          16,544,488.63                  51,400.04

    1、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订单生产节奏及各车间产线用工负荷情况,将部分附加值较低的 SMT 加工、银碗加工、模组焊接加工、密封橡胶圈加工等生产工序

  委托至外部厂商负责,公司通过将生产中的部分非关键环节委托给外部厂商负责,
  能够在生产环节有效发挥外协厂商的协同配套作用,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委托加

  工部分不属于关键工序和技术,公司不存在对相关外协厂商的依赖。

      公司与关联方外协采购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同时向新科汽车电子及其

  他第三方采购外协加工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件、元

                                  新科汽车电子                  第三方

    产品    产品类别

                            加工数量  加工金额  单价  加工数量  加工金额  单价

    产品 1      电控板      119,216.00  73,850.62  0.62  139,275.00  86,276.55  0.62

    产品 2      电控板      39,900.00  24,716.81  0.62  206,296.00  127,793.98  0.62

    产品 3      电控板      21,960.00  18,461.95  0.84  113,750.00  95,630.53  0.84

    产品 4      电控板      15,168.00  9,396.11  0.62  39,992.00  24,773.81  0.62

    产品 5  后组合灯固定    1,580.00  7,330.22  4.64  15,547.00  90,875.77  5.85

              侧驱动板

    产品 6  后组合灯固定    1,580.00  7,330.22  4.64  15,547.00  90,875.77  5.85

              侧驱动板

    产品 7      电控板      10,059.00  7,032.40  0.70    9,508.00    6,647.19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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