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 11.93
销售人员 通宝光电 15.75 15.60
平均值 16.73 16.11
朗恩斯 21.02 22.35
科博达 40.18 40.37
星宇股份 29.68 22.90
管理人员 通宝光电 22.57 21.95
平均值 30.81 28.41
朗恩斯 16.31 14.61
科博达 31.38 28.02
星宇股份 24.08 17.12
研发人员 通宝光电 21.27 20.09
平均值 25.58 21.75
朗恩斯 20.46 20.18
注:可比公司数据取自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平均薪酬为各类费用/各类人员年平均人数,可比公司年平均人数=(年初人数+年末人数)/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科博达水平接近,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由于公司重视客户的拓展及维护,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对接需求较多。同时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销售人员需经常前往伊朗等地区出差沟通业务,因此公司为激励销售人员设立了较高的薪资水平。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处于合理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为实现精细化管理,管理人员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通宝光电管理人员分别为 37 人及 39 人,公司管理人员规模远高于通宝光电,管理人员构成中薪酬水平较高的高管占比较低,而基础岗位人员占比较高,导致管理人员平均薪资相应地被拉低。同时由于科博达及星宇股份业务规模及资金实力均高于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也处于较高水平。因此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与通宝光电水平接近,低于可比公司平均
值。主要由于科博达及星宇股份为主板上市企业,研发团队规模及研发投入均较大,因此相应的研发人员薪资水平高于公司。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来制定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的研发计划,合理安排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销售费用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的业务、业绩是否匹配
销售费用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参见本题回复之“(一)、期间费用率及销售、管理、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及营业收入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增长率
销售费用 803.42 630.78 27.37%
营业收入 76,790.44 59,275.27 29.55%
销售费用率 1.05% 1.06%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增长率及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27.37%及 29.55%,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06%及 1.05%,整体保持稳定,销售费用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基本保持一致,销售费用率与公司的业务、业绩相匹配。
(三)研发费用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跟踪管理系统、研发费用的归集是否真实、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研发费用与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加计扣除数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合理性。
1、研发费用的内控制度
公司制定并有效执行了《研发管理控制程序》等制度文件。对研发项目各项费用支出实行了有效控制,对日常研发项目流程、财务核算管理等建立了相关标准。
2、是否建立跟踪管理系统
公司已建立了研发项目的持续跟踪机制,公司研发项目均根据相关制度履行立项程序,由技术部编制项目的《技术开发项目设计书》,内容包含项目计划进度、经费预算、主要团队人员等,并形成书面文件,经审批通过后正式启动研发项目;在项目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公司针对主要环节的输出物、工作成果、阶段
性总结等资料按项目归集与整理;在项目结项阶段,由项目组形成《研发项目验收报告》书面文件,内容包含项目简介、关键技术、创新点、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取得成果、经费支出情况等,由技术部负责人组织履行验收程序,审批通过后项目正式结项。
综上,公司已建立研发项目的跟踪管理系统以及与研发项目相对应的人财物管理机制,能够有效监控、记录各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
3、研发费用的归集是否真实、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归集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归集的内容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职工薪酬、材料领用、检测检验费、设计服务费、折旧摊销、差旅费及其他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如下:
项目 归集方法
研发部门对研发工时进行管理,研发人员根据参与研发项目情况填写研发工
职工薪酬 时表,由研发部门领导审批后,财务部每月根据研发工时表对研发人员薪酬
进行归集。
公司材料领用均通过 ERP 系统进行管理,研发人员根据研发项目需求填写
材料领用 领料单,填写研发项目信息,经研发部门领导审批后,由仓库管理员审核出
库单、记录领料人姓名并出库,财务部门核算后分别计入各研发项目材料投
入。
检测检验费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研发费用,并按其对应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
设计服务费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研发费用,并按其对应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
按研发部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无形资产归集相关折旧及摊销,
折旧摊销 设备折旧根据其对应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无形资产摊销平均分摊至当期各
项目。
差旅费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研发费用,并按其对应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
其他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研发费用,并按其对应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
公司研发费用归集真实、准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4、研发费用与纳税申报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与纳税申报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认定依据基础不同,因此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各期,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与纳税申报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3,614.62 2,777.00
纳税申报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3,515.58 2,689.34
差额 99.04 87.66
差异率 2.74% 3.16%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总体较为一致,但由于二者认定依据基础不同,因此存在一定的差异。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与纳税申报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工资薪金 - -
材料领用 - -
检测检验费 - -
设计服务费 52.84 72.53
折旧摊销 40.80 9.96
差旅费 - -
其他 5.40 5.17
总计 99.04 87.66
上述主要项目存在差异的原因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算加计扣除;委托方为进行研发活动与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由受托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