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朗恩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2025年08月13日查看PDF原文
第 四 次 增          行聚福、                                      的 15 倍),由  资金

    资                沈伯仁、                                      新老股东协商

                        常州能创                                      确定

    2022 年 6          力 朗 创                                    按照 2021 年增

13  月,朗恩斯  /      投、力斯  看好朗恩斯未来发展  17.4375 元/股  资投前估值 4.5  自 有 / 自 筹
    第 五 次 增          克创投、                                      亿元,由新老股  资金

    资                力泰创投                                      东协商确定

    2023 年 6                                                        按照 2021 年增

14  月,朗恩斯  /      安徽金通  看好朗恩斯未来发展  17.4375 元/股  资投前估值 4.5  自 有 / 自 筹
    第 六 次 增                                                        亿元,由新老股  资金

    资                                                                东协商确定

15  2023 年 6  黄超然  吕敏      黄超然对所经营汽修  17.4375 元/股  参考同批次投  自 有 / 自 筹
    月,朗恩斯                    厂进行设备投资,需要                资机构增资价  资金


序    事项    转让方  受让方/新      入股背景        入股价格      定价依据    资金来源
号                      增股东

    第 三 次 股                    资金;吕敏看好朗恩斯                格,由转让双方

    份转让                        发展,受让股份                    协商确定

                        上 海 方                                    按照投前估值

    2024 年 6          广、常州                                      10 亿 元 ( 约

    月,朗恩斯          方广、钟                                      2023 年净利润  自 有 / 自 筹
16  第 七 次 增  /      楼专精、  看好朗恩斯未来发展  29.61 元/股    的 20 倍),由  资金

    资                大运河基                                      新老股东协商

                        金、科创                                      确定

                        苗圃

                                  力和科创投看好朗恩

                力朗创  力和科创  斯发展,想要投资;力                              自 有 / 自 筹
                投      投        朗创投部分投资人有                              资金

    2024 年 6                    资金需求,出让部分股                参考公司同期

    月,朗恩斯                    权                                增资价格,按照

17  第 四 次 股                    力睿创投看好朗恩斯  28.13 元/股    投前估值9.5亿

    份转让    力朗创            发展,想要投资;力朗                元,由转让各方

                投、孙  力睿创投  创投部分投资人有资                协商确定      自 有 / 自 筹
                辉、孙            金需求,退出部分投                              资金

                亚峰              资,同时,孙辉、孙亚

                                  峰出让部分股权

                                  敦行聚港有投资需求,

    2025 年 3                    敦行聚港、敦行聚福系                参考朗恩斯前

18  月,朗恩斯  敦行聚  敦行聚港  由同一基金管理人控  26.44 元/股    次增资价格,由  自 有 / 自 筹
    第 五 次 股  福                制的企业,经内部协                转让双方协商  资金

    份转让                        商,由敦行聚福转让部                确定

                                  分股权给敦行聚港

                                                                      在 2023 年 6 月

    2025 年 4                    黄超然对所经营汽修                向吕敏转让股

    月,朗恩斯                    厂进行设备投资,需要                份 的 价 格  自 有 / 自 筹
19  第 六 次 股  黄超然  孙辉      资金;孙辉看好朗恩斯  18.51 元/股    17.4375 元 / 股  资金

    份转让                        发展,受让股份                    的基础上略微

                                                                      上浮,由转让双

                                                                      方协商确定

                                                                      参考安华创投

                                                                      入股朗恩斯时

    2025 年 6                                                        签订的《增资认

    月,朗恩斯  安华创            安华创投基金到期,将                购协议之补充  自 有 / 自 筹
20  第 七 次 股  投      优化科技  所持股权转让给优化  23.07 元/股    协议》约定的计  资金

    份转让                        科技                              算公式,按照利

                                                                      息计算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确

                                                                      定

          由上表,公司股东历次入股的入股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资金来源均为自有

      或自筹资金,入股背景具有合理性。公司股东历次入股行为不存在股权代持未披

      露的情形,亦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问题。


    4、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未解除、未披露的股权代持事项,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就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未解除、未披露的股权代持事项,亦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公司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

    5、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主办券商、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以及直接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历次出资相关的入股协议、内部决议文件、支付凭证、验资报告、完税凭证、出资前后六个月流水;

  (2)访谈公司控股股东孙辉、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孙亚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吕敏,并取得上述股东出具的调查表;访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符涛、李宣;

  (3)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访谈公司全体股东,并取得公司全体股东出具的调查表,了解公司历次股东入股的入股价格、资金来源、入股背景;

  (4)登录企查查以及百度等主流媒体进行检索,核查公司历史上是否因代持等事项存在争议或纠纷;

  (5)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

    6、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律师认为:

  (1)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以及直接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股权代持核查程序充分有效;

  (2)公司股东历次入股的入股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入股背景具有合理性。公司股东历次入股行为不存在股权代持
未披露的情形,亦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问题;

  (3)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未解除、未披露的股权代持事项,亦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公司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

    四、关于业务合规性。

    (一)说明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资质,是否存在劳务派遣单位为公司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报告期末公司劳务派遣比例超过 10%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规范整改情况,期后是否再次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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