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朗恩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2025年08月13日查看PDF原文
、孙
      术                (ZL202422222616.5)                  逊之、王佳宁

      智能交互触摸顶灯  一种驱动电路匹配光源

 15  技术              模组的方法及系统        2024/11/14  符涛、周静文

                        (ZL202411623318.5)

  公司的上述核心技术及其对应的专利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发明。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其核心技术人员与相关人员的原任职单位之间未
发生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商业秘密等相关的诉讼事宜,公司及前述人员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补充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优化科技关联租赁的原因及必要性,结合市场价格、第三方租赁价格等进一步量化说明关联租赁定价的公允性。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优化科技关联租赁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租赁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中科朗恩斯存在向优化科技租赁厂房用于办公、生产经营的情况,同时子公司江苏思伟奇因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向优化科技以零对价租赁房屋。

    中科朗恩斯成立初期主营外贸业务,产能规模较小,因此成立初期租赁位于武进区嘉泽镇工业集中区的一栋厂房开展生产经营。后续因中科朗恩斯战略定位转向国产市场,加大自主研发和生产,需要扩充产能,经充分考察,发现优化科技名下土地厂房可满足中科朗恩斯生产经营需求。考虑到当时优化科技名下部分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由中科朗恩斯直接受让房产或由公司收购股权可能存在法律瑕疵,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辉决定以其本人名义收购优化科技控制权后将相关土地和房产出租给公司及子公司。

    因此,公司的关联方租赁系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价格参考资产价值及周边地区同类型厂房的市场价格而定,定价具备公允性。”

    2、结合市场价格、第三方租赁价格等进一步量化说明关联租赁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价格参考周边地区同类型厂房的价格,定价具备公允性。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价格与同地区厂房租赁价格对比如下:

  租赁对象          租赁地址      建筑面积(㎡) 租赁价格(元/  租赁单价(元/
                                                      月)          ㎡、天)


  租赁对象          租赁地址      建筑面积(㎡) 租赁价格(元/  租赁单价(元/
                                                        月)          ㎡、天)

常州优化科技有  常州市武进区祥云路      26,956.49      428,080.83            0.52
限公司                  5 号

58 同城出租信息  常州大学(西太湖校      27,500.00      396,000.00            0.48
                区)-常州市武进区

安居客出租信息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      9,500.00      151,100.00            0.53
                公司-常州市武进区

    如上表所示,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租金与市场价格基本接近,定价公允。
    (三)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一),主办券商、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应的专利文件、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填写的调 查问卷和该等人员出具的确认函,并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核心技术人员 于原公司的任职情况、公司核心技术和相关专利是否涉及上述人员职务发明、公 司及上述人员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针对上述事项(二),主办券商、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及中科朗恩斯出具的说明,了解关联租赁的原因及必要性;
    (2)登陆 58 同城、安居客公开租赁平台网站查阅公司所在区域类似厂房的
 租赁价格进行比对。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律师认为: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其原任职单位均不存在职务发明的 情形,与其原任职单位之间不存在违反有关保密、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形,也不存 在因违反保密、竞业限制约定与原任职单位而产生纠纷、诉讼的情形;公司现有 核心技术及对应专利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原单位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公 司及前述人员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核查,主办券商、会计师认为: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优化科技关联租赁系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具备必 要性、合理性。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租金与周边地区同类型厂房的租赁价格
基本接近,定价公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回复】

  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经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后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公司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距离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已超过 7 个
月,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十、重要事项”之“(一)提请投资者关注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补充披露期后 6 个月的主要经营情况及重要财务信息,具体如下: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止日后 6 个月(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及重要财务信息如下(以
下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1、订单获取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为 32,346.86 万元,公
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订单充足且正常履行,业绩情况良好。

    2、主要原材料(或服务)的采购规模

    2025 年 1 月-6 月,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为 24,589.58 万元(不含税)。
公司采购规模随公司的销售规模而变化,主要供应商相对稳定,采购具有持续性、稳定性,未发生重大异常情况。


    3、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规模

    2025 年 1 月-6 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40,149.19 万元。

    4、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6 月,公司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常州市新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物料采购                      1,200.17

常州市新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                          0.25

常州优化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59.17

    5、重要研发项目进展

    2025 年 1 月-6 月,公司研发投入 1,500.99 万元,研发项目均按计划正常
推进,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研发项目进展异常情况。

    6、重要资产及董监高变动情况

    2025 年 1 月-6 月,公司重要资产及董监高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7、对外担保

    2025 年 1 月-6 月,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8、债权融资情况

    2025 年 1 月-6 月,公司合计新增银行借款 25,937.17 万元。

    9、对外投资情况

    2025 年 1 月-6 月,公司无新增对外投资情况。

    10、重要财务信息

    2025 年 1 月-6 月/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重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2025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40,149.19

                净利润                                                1,933.82

              研发费用                                              1,500.99


              所有者权益                                            50,041.80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48.42

    其中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                409.74
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

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                63.04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4

减:所得税影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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