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 3,197.95 1,071.52
其他零星客户 伊朗 253.52 157.56
客户名称 客户所属区域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合计 10,831.08 15,639.96
上述伊朗客户的付款流程如下,伊朗客户提供合同、进口许可证、保险单等材料给伊朗银行,伊朗银行向伊朗央行申请外汇配额,获得配额后客户需在一定期间内将等值伊朗货币存至银行,银行收到后安排其付款中介支付外汇。因此回款方为伊朗银行统一安排的付款中介,回款方众多且具有不确定性,与伊朗客户不存在直接关系。
综上,公司伊朗客户受当地外汇管制或外汇限制,存在结算不便利、额度限制、周期长等问题,从而通过其他第三方付款机构代为支付货款。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境外销售与境内销售在产品种类、定价、信用政策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运保费、出口退税的匹配性
1、境外销售与境内销售在产品种类、定价、信用政策等方面情况对比
项目 境外销售 境内销售 是否存在差异
产 品 车灯控制模组、车灯 车灯控制模组、车灯 否
种类 及调光电机; 及调光电机;
否,但由于境外销售主要面对伊朗终
定价原则为综合考虑 定价原则为综合考虑 端市场,该地区原先通过欧美、日韩
产 品 成本、利润率、以及 成本、利润率等因素 等企业配套汽车照明控制系统相关产
定价 汇率等因素确定 确定 品,使得伊朗客户在引入新供应商进
口汽车零部件时对产品价格敏感性相
对较低
存在差异,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
信 用 期通常为 60-90 天左右,由于贸易商
政策 单证齐全后 40-90 天 开票后 60-180 天 终端客户主要为中东地区客户,公司
给予国内贸易商的信用期通常为 180
天左右
由上表可见,公司境外销售与境内销售在产品种类、定价等方面基本无差异,境内销售与境外销售信用政策存在差异,主要由于贸易商的终端客户主要为中东地区特别是伊朗地区的中小规模车灯零部件制造商客户,受伊朗政治局势多变、外汇管理政策和第三方付款流程等客观因素制约,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同时由于贸易商规模较小、资金实力有限,通常不具备垫资能力,故公司给与贸易商的账期相对较长。
2、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运保费、出口退税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比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① 16,070.52 19,558.89
海关报关数据② 16,840.64 19,501.12
差异③=①-② -770.12 57.70
差异比例④=③/① -4.79% 0.30%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基本匹配,差异主要是运保费冲回和时间性差异。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运保费金额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 16,070.52 19,558.89
境外销售收入相关的运保费 77.24 75.01
运保费占外销收入比重 0.48% 0.38%
如上表所示,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相关的运保费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8%和 0.48%,整体较为稳定,公司境外销售与运保费具有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① 16,070.52 19,558.89
出口退税单列示的外销收入② 16,151.88 17,330.29
本期出口退税金额 ③ 1,224.03 627.03
本期免抵税额④ 838.98 1,625.65
本期免抵退税额⑤=③+④ 2,063.01 2,252.68
免抵退税额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 12.84% 11.52%
⑥=⑤/①
免抵退税额占出口退税单列示的外 12.77% 13.00%
销收入的比例⑦=⑤/②
法定退税率 13.00% 13.00%
注:母公司朗恩斯股份从事出口贸易业务,其出口退税金额为采购环节缴纳的进项税额,因此免抵退税额占出口退税单列示的外销收入的比例与法定退税率存在差异。
报告期各期,公司出口退税情况与境外销售规模差异主要为外销收入确认时
点与出口退税申报时点之间的时间性差异以及不能退税的部分外销收入,具体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① 16,070.52 19,558.89
出口退税单列示的外销收入② 16,151.88 17,330.29
差额③=①-② -81.35 2,228.60
时间性差异④ -52.10 2,227.73
不能退税部分⑤ 11.95 -
调整后差异⑥=③-④-⑤ -41.20 0.87
调整后差异率=⑦=⑥/② -0.26% 0.01%
如上表所示,剔除时间性差异影响和不能退税材料的销售后,差异金额较小,调整后差异主要系选取汇率差异等因素所导致,报告期内出口退税情况与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具体差异原因如下:
1、时间性差异是指公司通常在出口销售全部单证齐备后申报出口退税,因此公司收入确认时间与申报出口退税存在时间性差异,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会递延至下一期间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2、不能退税部分是由于公司在 2024 年 12 月对外出口铝丝,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15 号,取消其产品出口退税。
六、按境内、境外销售收入及公司整体收入说明直销、代理类贸易、卖断类贸易等各类客户各期收入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说明前述各类客户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内外销、直销模式、贸易模式(包括代理模式和买断类模式)收入构成及占比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直销模式 195,588,891.22 33.00% 37.09% 160,705,239.88 20.93% 31.99%
外 贸易模式 - - - - - -
销
小计 195,588,891.22 33.00% 37.09% 160,705,239.88 20.93% 31.99%
内 直销模式 240,170,596.86 40.52% 17.77% 486,427,312.09 63.34% 16.73%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