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达重工:凯达重工及国联民生保荐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2025年10月16日查看PDF原文
响,发行人产品结构稳定,主营业务定位清晰,境内市场策略以巩固存量为主,境外市场积极拓展新兴需求。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下游行业需求不存在较大的系统性下滑风险;

  2、发行人产品可以适应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及工艺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且获得行业协会及地方工信部门认可,发行人产品不存在面临技术落后、淘汰的风险;发行人在手订单
充足、产能饱和,产品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较低,同时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结合实际情况充分揭示风险。

    (三)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更新“7-9-2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关于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北交所定位的专项说明”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已结合实际情况更新“7-9-2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定位的专项说明”。

    问题 3、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可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7,903.93 万元、
45,160.87 万元、45,997.43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766.1 万元、6,224.37 万元、5,929.83 万元。(2)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钢铁生产企业、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企业以及贸易商,国内客户包括宝武集团、津西钢铁、山东钢铁等,国外客户包括安米集团、EVRAZ、JSW 等,各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28%、27.74%、26.63%。(3)国内轧辊制造行业呈现出企业数量众多、参差不齐的特点。发行人产品所属的热轧轧辊 2023 年国内市场规模为 21.2 亿元,发行人占有率为 13.30%。

    (1)与主要客户合作的背景及稳定性。请发行人:①说明各期钢铁生产企业、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企业以及贸易商客户(合并口径,下同)的数量、金额及占比;区分境内外说明各期前十大钢铁生产企业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相关客户的具体情况(如经营规模、市场地位等),发行人进入相应客户供应商体系的具体情况(如进入时间、进入条件或资格认证情况、进入以来合作的连续性等),发行人报告期内与相关客户合作的模式(如具体交易主体及金额、占比,订单获取方式等),发行人在相关客户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如在相关集团客户或具体合作主体中的供货占比、主要竞争对手、发行人的优劣势等);结合上述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与相关客户合作的稳定性,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②说明各期主要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企业客户的具体情况、销售规模及占比,发行人与相关客户合作的具体模式、背景及历史,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行业竞争格局及期后业绩稳定性。请发行人:①说明与国内外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在核心技术、产品类型、产品性能指标、研发投入、生产模式、
生产工艺、市场占有率、客户结构、客户数量、销售模式及渠道等方面的异同。②结合前述情况以及公司主要产品的细分市场容量、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地位情况、新产品研发及迭代情况、在手订单、期后业绩及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劣势,公司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是否存在未来市场空间受限或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若存在,请充分揭示。③说明公司向 2024 年全球钢铁产量排名前十钢铁公司及2023 年国内型钢产量排名前五的钢铁公司销售的具体产品及对应的销售金额,相关产品占客户当年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招股书中关于已覆盖国内外主要钢铁企业客户的披露是否谨慎、真实、准确。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证据和结论。

  【回复】

    一、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可持续性

    (一)说明各期钢铁生产企业、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企业以及贸易商客户(合并口径,下同)的数量、金额及占比;区分境内外说明各期前十大钢铁生产企业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相关客户的具体情况(如经营规模、市场地位等),发行人进入相应客户供应商体系的具体情况(如进入时间、进入条件或资格认证情况、进入以来合作的连续性等),发行人报告期内与相关客户合作的模式(如具体交易主体及金额、占比,订单获取方式等),发行人在相关客户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如在相关集团客户或具体合作主体中的供货占比、主要竞争对手、发行人的优劣势等);结合上述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与相关客户合作的稳定性,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说明各期钢铁生产企业、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企业以及贸易商客户(合并口径,下同)的数量、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钢铁生产企业、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企业以及贸易商客户(合并口径,下同)的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元

客户性质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钢铁生产  客户数量            73            94          101            84

  企业      金额        19,416.80      39,802.64      38,815.83      33,291.70


          销售占比        86.58%        86.54%        85.96%        87.88%

冶金专用  客户数量              1            3            4            4
设备制造    金额          144.17        437.17        322.73        660.30
  企业    销售占比          0.64%        0.95%        0.71%        1.74%

          客户数量            13            26            23            27
 贸易商      金额          2,865.94      5,751.18      6,016.04      3,932.58
 (注)

          销售占比        12.78%        12.51%        13.32%        10.38%

注:公司部分客户主营业务为轧机的生产和销售,属于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企业,该类客户购买公司产品与其轧机产品配套销售,公司按业务实质将该类客户定义为贸易商。

    2、区分境内外说明各期前十大钢铁生产企业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相关客户的具体情况(如经营规模、市场地位等),发行人进入相应客户供应商体系的具体情况(如进入时间、进入条件或资格认证情况、进入以来合作的连续性等),发行人报告期内与相关客户合作的模式(如具体交易主体及金额、占比,订单获取方式等),发行人在相关客户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如在相关集团客户或具体合作主体中的供货占比、主要竞争对手、发行人的优劣势等)

  (1)境内前十大钢铁生产企业

  1)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境内钢铁生产企业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

    ①2025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客户集团名称                    销售金额      占境内钢铁生产企
                                                              业销售收入比例

山东钢铁                                          1,728.97            15.58%

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421.46            12.81%

津西钢铁                                            968.39              8.73%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                                934.55              8.42%

鞍钢集团                                            602.78              5.43%

鞍山紫竹                                            556.71              5.02%

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04.56              3.65%

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97.79              3.58%

宝武集团                                            363.31              3.2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306.34              2.76%


              客户集团名称                    销售金额      占境内钢铁生产企
                                                              业销售收入比例

                  小计                            7,684.86            69.24%

    ②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集团名称                    销售金额      占境内钢铁生产企
                                                              业销售收入比例

鞍山紫竹                                          2,461.52              9.93%

津西钢铁                                          1,577.56              6.36%

山东钢铁                                          1,509.52              6.09%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                              1,398.28              5.64%

宝武集团                                          1,322.84              5.33%

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                                983.29              3.97%

邯郸市永年区城南冶金配件有限公司                    836.31              3.37%

李安民控制的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和山西新泰          818.69              3.30%
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常州东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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