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120
证券代码:873312 证券简称:佳能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在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为:
GF2024110002),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具
体详见链接: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60。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山东佳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京证券交易 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12-02/1733148857_553093.pdf。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山东佳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告编号:2025-120
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60。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山东佳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2025-05-30/1748599692_527865.pdf。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 十五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
1.第一次申请中止审核
公司首次申报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
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
—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
于中止审核的申请。2024 年 12 月 3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2.第二次申请中止审核
公司更新后的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
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
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之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向北京证券交
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2025 年 6 月 3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 审核。
(四)恢复审核
1.第一次恢复审核
公告编号:2025-12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 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完成 2024 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工作,财务数据已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 所申请恢复对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的审核。
2025 年 3 月 28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五)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及 《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 议案》,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 并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
公司将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审核决定后的次两个交易日复牌。
(六)终止审核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山东佳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5〕 60 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 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2025-11-07/1762510931_887187.pdf。
公司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复牌。
二、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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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申请文件的相关事项已获批准。本公司股票将于近期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对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5〕60 号)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