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谷股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30855        证券简称:盈谷股份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樱新能”)已于2025年6月完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2,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的续贷手续,该笔贷款宁夏宁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担保”)提供了保证担保。

  现应宁东担保要求,公司以持有的旭樱新能 100%股权,为旭樱新能上述贷款,向宁东担保补充提供质押反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宁东担保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为旭樱新能交通银行贷款补充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
章程,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6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0 日

  住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欣盛路 16 号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欣盛路 16 号

  注册资本:14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半导体晶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电站设计及安装(以企业资质许可业务范围为准);进出口贸易;太阳能光伏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控股股东: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龙曦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无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389,386,817.16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286,189,220.07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46,924,743.26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87.95%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95.06%

  2025 年 6 月 30 日营业收入:10,681,816.31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利润总额:-27,831,266.75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净利润:-27,831,266.75 元


                                                                          公告编号:2025-062

  审计情况:2024 年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4543 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旭樱新能已于 2025 年 6 月完成向交通银行 2,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的续贷手
续,该笔贷款宁东担保提供了保证担保。现应宁东担保要求,公司以持有的旭樱新能 100%股权,为旭樱新能上述贷款,向宁东担保补充提供质押反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宁东担保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旭樱新能已于 2025 年 6 月完成向交通银行 2,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的续贷手
续,该笔贷款宁东担保提供了保证担保。现应宁东担保要求,公司以持有的旭樱新能 100%股权,为旭樱新能上述贷款,向宁东担保补充提供质押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此次拟发生的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不损害公司利益及全资子公司旭樱新能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0            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公告编号:2025-062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16,347.2064        41.89%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0            0%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16,347.2064        41.89%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0%

六、备查文件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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