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惠旅: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11月2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34260          证券简称:中惠旅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209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
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
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惠景”。


                                                                          公告编号:2025-053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0731-82208576

  邮箱:453747826@qq.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石燕湖大酒店

  (二)券商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10-56513099

  邮箱:rendawei@ebsc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16 层

                                      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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