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印新材: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11月28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5-171

证券代码:874426        证券简称:富印新材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安徽
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4),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比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新增预  调整后            调整后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  原预计  累计已发  计发生  预计发  上年实际  与上年实际发生
              易内容  金额    生金额    金额    生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购买原材料、  离型材  400,00  4,623,38  6,600,0  7,000,0  6,494,52  在经营过程中,
燃料和动力、  料        0.00      7.00    00.00    00.00      0.84  公司根据实际情
接受劳务                                                              况进行了调整

出售产品、商  精密功  3,479,  6,622,38  6,520,4  10,000,  3,729,10  在经营过程中,
品、提供劳务  能材料  565.00      2.49    35.00  000.00      5.06  公司根据实际情
              等                                                      况进行了调整

委托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公告编号:2025-171

其他

    合计        -    3,879,  11,245,7  13,120,  17,000,  10,223,6

                      565.00    69.49  435.00  000.00    25.90

备注:以上 2025 年新增预计发生金额及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均为“比照关联交易”的内容。“累计已发生金额”为 2025 年 1-10 月累计已发生金额。
(二) 基本情况
1、比照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关联交  交易  新增后预计
                                                          易类别  内容  交易金额
                                                                            (元)

              指东莞市力伟恒离型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购买原

              方东莞市旺力胶贴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力伟恒

 东莞市力伟                                              材料、

              离型膜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鑫玺源的股            离型

 恒离型膜科                                              燃料和            7,000,000
              东陈晓春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的企          材料

 技有限公司                                              动力、接

              业;东莞市旺力胶贴科技有限公司系陈晓春曾任

                                                        受劳务

              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3 月离职。

              冉献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冉亮担任执行董事、 出售产  精密

 佛山市富一

              经理的企业,冉献敏系公司间接股东,通过富印  品、 商  功能

 胶粘制品有                                                                6,000,000
              贰号间接持有公司 4.9757%股份且为实际控制  品、提供  材料

 限公司

              人徐兵前妻。                              劳务    等

              指惠州市俊源新锐科技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威西

              特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俊源新锐科技有限公司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出售产  精密

 惠州市俊源

              少数股东林小海持股 51%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  品、 商  功能

 新锐科技有                                                                4,000,000
              行董事的企业,惠州市威西特科技有限公司系林  品、提供  材料

 限公司

              小海关联企业。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新设惠  劳务    等

              州市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7 月公司

              将与上述主体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合  计                                  17,000,000

                                                                                  公告编号:2025-171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充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委员,无需
回避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石山、牛建军、黄幼平对本项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标准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产 30%以上的交易。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全部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在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公告编号:2025-171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备查文件

  1、《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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