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400110 证券简称:天翔 5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镇大同路 188 号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邮箱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东来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2,628,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738%。
公告编号:2025-08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
24,192,558 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8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和邮箱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8,435,7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549%。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和邮箱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6 人,代表 39,528,873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4 人,董事梁增文、李志勇、万兵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袁正伟因公务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码 2025-07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2,618,3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18,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7%;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公告编号:2025-082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码2025-07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2,618,3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18,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7%;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码2025-07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2,618,3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25-082
99.9981%;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18,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7%;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相文景、刘慧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