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128
证券代码:874790 证券简称:科州药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28日,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等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公告编号:2025-128
公司编制了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经审议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了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了自评,编制了《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公司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而制定的《内部审计管理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杰、陈军、ZHOU JOE XIN HUA 、戴欣苗
公告编号:2025-128
2025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