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信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年12月02日查看PDF原文
       话、线上会议或其他方式等)召开;公司
                                      还可以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时召集股东会。
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反馈意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 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90 以上单独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
得监事会的同意。                      权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
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视为董
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
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第四十八条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告知
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 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范围的除外。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四十七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 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

表决并作出决议。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四
                                      十七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
                                      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第五十条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公司的股东;                          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决程序。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
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时,股东大会 全部资料或解释。
通知中应明确载明网络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时,股东会通知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 中应明确载明网络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序。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
结束当日下午 3:00。                    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3:00。
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
                                      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五十一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 第五十一条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 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五十九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 第五十九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 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 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 第六十七条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会秘书负责。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
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
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
答复或说明;

(六)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
他内容。
第七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第七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
议通过:                              通过: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三)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 酬和支付方法;

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报告;

(五)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六)公司年度报告;                  (六)对公司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 (七)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集资金
出决议;                              用途事项。

(九)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集资金 (八)应当由股东会决议的对外投资、融
用途事项。                            资、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

(十)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的对外投资、 (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
融资、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            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
(十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 项。
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
项。
第七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七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
议通过:                              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                      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三)本章程股东会修改;


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金额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由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

(六)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      (七)发行上市或者定向发行股票;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八)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变更;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以及股东大会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他事项。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三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七十三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
股份总数。                            份总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 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 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
权的股份总数。                        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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