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则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规则制度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新发布的规定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规则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制度中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少于”均不含本数。
第六十三条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有权适
时对本规则制度进行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则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广州金穗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