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曼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05日查看PDF原文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八)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九)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挂牌公司控制权(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公司相关活动的除外):

  1.为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

  3.通过实际支配挂牌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挂牌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挂牌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十一)承诺: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十二)违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审议程序而实施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净资产:指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所有者权益;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十四)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日常性关联交易指挂牌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务资助
  (挂牌公司接受的)等的交易行为;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除了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十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十六)非标准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带有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以上:本规则中“以上”均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深圳市科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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