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6002 证券简称:ST 乐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收到(2025)沪 73 民终 1097 号民事调解书, 当事
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判决上诉人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前支付被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元。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晓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7
法定代表人:金乃松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深圳腾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取证显示,乐蜀公司在其备案网站中上传了《启强逆袭记》《强哥向前飙》《启强变形记》以上几款游戏,以上游戏的开发者为被告二深圳腾翎科技有限公司。因此,被告一、二共同运营了《启强逆袭记》《强哥向前飙》《启强变形记》游戏,并共同实施了涉案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前述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也是由被告一、二共享,被告一、二构成共同侵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启强逆袭记》《强哥向前飙》《启强变形记》等游戏的游戏名称、icon、简介以及游戏中使用任何与涉案作品《狂飙》有关的元素与宣传内容;
2.请求判令被告在涉案网站、《启强逆袭记》《强哥向前飙》《启强变形记》等游戏首页连续 15 日刊登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以消除影响;
3.请求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 100 万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上诉人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前支付被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元;上诉人深圳腾翎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前支付被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元(支付至
公告编号:2025-027
如 下 银 行 账 户 : 户 名 : 北 京 爱 奇 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银 行 账 号
321060100100290001010000,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单支行);
二、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 13,800 元,由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4,920
元,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880 元,深圳腾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7,00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350 元,因调解减半收取 175 元,由上海乐蜀网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5 元,深圳腾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150 元。
三、各方无其他争议。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妥善处理后续相关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沪 73 民终 1097 号
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