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147
证券代码:874522 证券简称:中德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忠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6 月
公告编号:2025-147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喻贞、陈建根、程国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 6月)(公告编号:2025-150)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 年 6 月)。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147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喻贞、陈建根、程国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 1-6 月年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2025 年 1-6 月)。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喻贞、陈建根、程国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147
鉴于公司正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5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喻贞、陈建根、程国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