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信电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2月12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4326        证券简称:朗信电气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A 幢办公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子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7)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朗信电气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5-133)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拟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议案。该次发行上市决议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董事会提请将上述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吕晓青、房淑华、俞彬彬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拟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该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董事会提请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吕晓青、房淑华、俞彬彬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制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拟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进行修订。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5)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吕晓青、房淑华、俞彬彬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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