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运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12月12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2684              证券简称:天运股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鉴于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故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设有监事会,对公司董事、管理层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
法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行为和效果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承担监督责任。(注:2025年8月28
日及2025年9月16日,公司先后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制度建立、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与沟通、内部审计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      2.5%≤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2.5%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0.5%≤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0.5%≤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②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

  ④董事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控制环境无效;

  ⑥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

  ①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②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3)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金额影响    绝对值金额≥500万            500万〉绝对值金额≥100万          绝对值金额<100万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等;

  ③中高级层面的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重要缺陷

  ①不存在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的控制;

  ②未建立并有效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③未建立举报及报告机制;

  ④未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

  (3)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本公司内控制度基本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能够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开展,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能较好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控制活动未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重大异常事项,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健全且执行有效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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