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立思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12月1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5-140

证券代码:874550      证券简称:奥立思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我们作为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关联董事李江澎、沈金龙在表决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40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可以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家旭、蔡志军、葛鸿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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