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2月1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4468        证券简称:晨光电机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晨光路 9 号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永宽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正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情况,并出具了《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9 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告编号:2025-153)。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溪红、赵会芳、白剑宇、章定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确定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规划,并基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溪红、赵会芳、白剑宇、章定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
性的议案》。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规划,并基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溪红、赵会芳、白剑宇、章定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加有效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的价格稳定,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改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5)。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溪红、赵会芳、白剑宇、章定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四)《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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