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涉及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具体使用时将不涉及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主体及使用形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国股转系统定位。
1.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18,000,000 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预计明细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支付供应商货款 12,000,000
2 支付职工薪酬 6,000,000
合计 - 18,000,000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明细用途为支付供应商货款及支付职工薪酬,有利于缓解公司扩大经营规模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 请结合募集资金用途,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1)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规模持续提升。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市
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募集资金的合理性
公司对未来三年的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进行了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预计占收入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7 年末预
项目 /2024 年末 比例 /2025 年末 /2026 年末 /2027 年末 计数-2024
(预计) (预计) (预计) 年末实际数
营业收入 33,162.31 - 36,732.50 56,295.04 71,528.35 38,366.04
应收票据 7,403.36 22.32% 8,198.69 12,565.05 15,965.13 8,561.77
应收账款 8,993.37 27.12% 9,961.85 15,267.21 19,398.49 10,405.12
应收款项融 2,136.27 6.44% 2,365.57 3,625.40 4,606.43 2,470.16
资
预付款项 333.39 1.01% 371.00 568.58 722.44 389.05
存货 2,762.35 8.33% 3,059.82 4,689.38 5,958.31 3,195.96
经营性流动 21,628.74 - 23,956.94 36,715.63 46,650.79 25,022.05
资产合计
应付票据 3,706.23 11.18% 4,106.69 6,293.79 7,996.87 4,290.64
应付账款 5,240.13 15.80% 5,804.27 8,895.44 11,302.52 6,062.39
合同负债 340.18 1.03% 376.80 577.48 733.74 393.56
经营性流动 9,286.54 - 10,287.77 15,766.70 20,033.13 10,746.59
负债合计
经营性营运 12,342.20 - 13,669.17 20,948.92 26,617.66 14,275.46
资金占用额
注:未来营业收入系根据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在建项目产能爬坡情况预计;未来各科目占营业收入比例系根据 2024 年各科目占营业收入比例确定。
上表信息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经上表测算,公司 2025 年-2027 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 14,275.46 万元,超过本
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1,800.00 万元,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
(3)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主体为挂牌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支出,不涉及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涉及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涉及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主体及使用形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国股转
系统定位,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可行性。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1、募集资金内控制度、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规定了募集的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和信息披露要求。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会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切实履行相应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4、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1)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方可变更。
(2)公司董事会将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十)是否存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否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2 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否
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公司不存在新增股份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二)本次发行是否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根据《公众公司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二百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管理。”
截至审议本次定向发行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 86 名,本次定向发行系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认购对象中在册股东 0 名,新增投资者 1 名,故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累计股东人数将不超过 200 人,无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
(十三)本次定向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1、本次发行公司不需要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公司不属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外资企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不需要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2、本次发行对象不需要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1)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外国投资者,不需要履行外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2)本次发行对象中,同创叩问星辰为市场化运作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属于国有、国有控股或者国有实际控制的企业,因此参与本次定向发行无需履行国资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定向发行除需提交全国股转公司进行自律审查外,不涉及其他需要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批准或备案的情况。
(十四)挂牌公司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股东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三、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不涉及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
四、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一)本次定向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定向发行,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作为公司外部股东,公司的治理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从而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提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股东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良影响。
(二)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健,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得到提高,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空间。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将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得到较大提升,改善公司整体现金流情况。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
化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保持不变。本次定向发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也不会导致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故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四)发行对象以资产认购公司股票的,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债务或者或有负债
不适用
(五)本次定向发行前后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前,翟忠杰、赵俊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构成挂牌公司收购,本次股票发行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