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05月11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1769        证券简称:路通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福建路通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路东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文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路通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3,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福建路通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并出具了编号华兴审字[2026]26000140016 号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34,112,215.5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5,387,199.3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9,92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福建路通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审计报告及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吴文露(连任)、郑秀妮(连任)、吴亦猛(连
任)、吴琪琪(连任)、吴晖娜(连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史琳莉(连任)、吴秋玉(连任)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至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候选人将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6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3,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里铮、叶惠英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务名称  变动情形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吴文露    董事      就任    2026-05-11  2025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会会议


郑秀妮    董事      就任    2026-05-11  2025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会会议

吴亦猛    董事      就任    2026-05-11  2025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会会议

吴琪琪    董事      就任    2026-05-11  2025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会会议

吴晖娜    董事      就任    2026-05-11  2025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会会议

史琳莉    监事      就任    2026-05-11  2025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会会议

吴秋玉    监事      就任    2026-05-11  2025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会会议

 五、备查文件

    《福建路通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国浩律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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