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5)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6)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公司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本公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换出资产,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对于换入资产,本公司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收到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1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不满足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涉及补价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 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不确认损益。○2收到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不确认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如果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本公司按照换入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扣除换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分摊,以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本公司以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出多项资产的,如果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本公司将各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按照各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摊至各项换出资产,分摊至各项换出资产的金额与各项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均不确认损益。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名称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 31 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 无 无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说明: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本公司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2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 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 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无。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的税额计缴 5%、6%、1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城建税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各纳税主体的所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威海翔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 2、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2021 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取得编号为 GR202137006994 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威海翔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编号为 GR20213700141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 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说明:无。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9,346.48 69,560.70 银行存款 3,966,801.08 3,089,082.23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3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货币资金 734,191.52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合计 4,720,339.08 3,158,642.9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