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六合: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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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

 ①债务工具投资                                  -                -              -                -

 ②权益工具投资                                  -                -              -                -

 ③衍生金融资产                                  -                -              -                -

 (2)应收款项融资                                  -                -              -                -

 (3)其他债权投资                                  -                -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00,000.00      200,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200,000.00      200,000.00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现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情况下,现有成本能够代表公允价值范围内的最佳估计。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都博笙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
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三)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彭寒兵,彭寒兵先生直接持有纵横六合 25.1670%的股份,成都合横持有纵横六合 11.0329%的股份,彭寒兵先生持有成都合横 36.2233%的股份,为成都合横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茜女士持有纵横六合 24.5804%的股份。彭寒兵先生、郑茜女士、成都合横为一致行动人。彭寒兵先生、郑茜女士、成都合横合计持有纵横六合 60.7803%的股份。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七(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刘波                                                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彭建英                                              刘波配偶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  定价政策                        本期数                上年数
                          容

 四川顺佳优建筑工程有限  接受劳务    市场价                                -          7,000,000.00
 公司

    2.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彭寒兵、刘波、彭建英      10,000,000.00  2023/7/27          2024/7/25          否

 [注 1]

 彭寒兵、刘波、彭建英        5,000,000.00  2023/7/13          2024/7/9            否

 [注 2]

  [注 1]:本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与 2023 年 7 月 26 日签订借款金额为 1,000.00
万元,编号为 H190101230721840 的短期借款合同。本公司关联方彭寒兵签订编号为 D190121230601818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为 2,2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关联方刘波、彭建英签订编号
为 D190121230601819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为 2,2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借款余额为 1,000.00 万元。

    [注 2]:本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与 2023 年 7 月 10 日签订借款金额为 500.00
万元,编号为 H290101230705541 的短期借款合同,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借款提供了担保,本公司关联方彭寒兵签订编号为成担司信字 2342046-1 号的信用反担保合同,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额为 500.00 万元的反担保,本公司关联方刘波、彭建英签订编号为成担司信字 2342046-2 号的信用反担保合同,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额为 500.00
万元的反担保。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借款余额为 500.00 万元。

    (三)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四川顺佳优建筑    1,650,000.00      132,500.00    1,650,000.00      132,500.00
                  工程有限公司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质押权人      质押标的物          质押物        质押物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都中小企业

 本公司        融资担保有限  专利                      -              -      1,000.00  2024/7/25

                责任公司

  [注]:本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与 2023 年 7 月 26 日签订借款金额为 1,000.00 万
元,编号为 H190101230721840 的短期借款合同,并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彭寒兵、刘波、彭建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以专利号为 ZL202221871059.4 的在线教学平台用网络安全装置为质押物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质押反担保,且由彭寒兵、刘波、彭建英对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借款尚未还清,借款
余额为 1,000.00 万元。


    (二) 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前期会计差错

    1. 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差错。

    2. 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 2024 年 1 月 1 日,期末系指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期系指
2024 年 1-6 月,上年系指 2023 年 1-6 月。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1,865,985.70                    23,746,341.23

 1-2 年                                                  3,394,721.76                      5,446,100.90

 2-3 年                                                16,166,080.80                    21,053,767.80

 3 年以上                                                8,886,149.53                    16,240,097.41

  其中:3-4 年                                          2,210,986.61                      2,252,920.84

        4-5 年                                          4,588,652.22                      5,424,200.87

        5 年以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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